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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
其实公民无需担心开未再婚证明在哪里开的,只要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和证件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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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去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办理未婚证明只要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到民政局开具了,手续并不是繁杂的。 关于未婚证的用途: 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未婚证明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3.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逐步推进实施,例如上海市已经确定10月1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需求者可由部门之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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