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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方面:根据《土地承包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承包期间,女性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承包人不得回收原承包地。因此,农村妇女结婚后,户...
拆迁时会对拆迁户进行补偿,这是对本村户口的人来说的。如果家庭户口不在本村,就不能享受这个补偿。如果户口在本村,可以享受这个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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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来说,不能: 1,外嫁女一般是不能享受娘家村的利益分配(包括拆迁房的分配)的,这是由当地的村规民约调整的; 2,这和当事人嫁人的对象是否是独生子女,是无关的; 3,当事人以参看娘家村的其他外嫁女,是否享受娘家村的利益分配,如果其他人享受到了,当事人也可以要求享受,反之亦然。二,村规民约: 1,是村民会议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而制定的,因此,只要其遵循了法定程序且内容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村民都应当受其约束; 2,村规民约,不仅是村民自治的依据,也是村民会议或村民委员会对当地农村进行管理的依据,因此,那些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不属于村办的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虽然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也应当遵守有关的村规民约,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3,村规民约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限制的,并不是规约中的任何内容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4,村规民约是基于法律授权而制定的,是用来填补法律空白的,而不是用来替代法律的,更不能与已有的法律相冲突; 5,村规民约中的内容,凡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或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用来约束村民。
拆迁出嫁女户口还在本村,在新居住地也没有取得承包地的,仍然对原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时仍然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对于按照人口计算安置面积或者人头费的,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也可以享受安置待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你虽是出嫁女,但你和你的孩子的户口在你娘家,你仍是你娘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你所在生产队把你的土地注销是违法的,你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政府相关部门(一般是县级人民政府)纠正生产队的违法行为,或者向法院提出诉讼,确认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你承包经营的土地)。并要求生产队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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