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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去预防房产证纠纷, (一)勤于查询购房人签合同前应查看清楚,开发商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的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也可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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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将来诉讼的角度建议:一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贷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利息违约责任管辖法院等。二不要交付现金要通过银行转账汇款等形式给付到借款人的个人账户上并妥善保存好打款凭条。三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提供担保。比如要求借款人将房屋设定抵押提供保证人等确保你将来债权实现。四不放心可以与借款人一起将上述借款合同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费用询问公证处
(一)购房考察与签订合同 1、开发商资信的考察。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志着开发企业的实力、信誉和经营管理水平,高资信的开发企业,其工程工期和工程质量都会有所保障。此外还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 2、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对约定内容进行审查,尤其需要认真审查合同中双方责任承担的有关条款。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设定不利于保护购房者权益的条款。 举例来说《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列明了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而这些内容是日后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权益保护的依据,因此需要特别重视。 (二)交房验收与售后质保 1、房屋交付前,消费者应当谨慎验收房屋。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末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房屋售后质量保证 《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十五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出现合同纠纷案件之后,我们一定要去弄明白是谁在法律上存在错误的行为。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110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以房屋产权纠纷为例,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利。在同等条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备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以必须得到该承租人不购买房屋的书面承诺,或是等租赁关系结束后再购买该套房屋。 (三)注意房屋用途限定。买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这一点,但如果是准备买房用作营业或办公,则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该套房屋不能用作办公,就只能望“房”兴叹了。 (四)房改房成本价未补足。1998年以前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如果购买的是当初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那么就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 (五)市民不能买集体土地房屋。根据国家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房屋,只能在本乡本土的范围内进行,不能直接卖给城市居民。 (六)乡产权房屋(又称小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只有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目前,很多城中村的房屋以较低的价格吸引城市居民购买,声称可以办理房产证。而实际上,此类房产证是乡村集体发放的,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这类房屋一旦遇到纠纷或拆迁问题,购买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七)长期未办房产证的房子。如果购买的房子已经有多年的房龄,而房主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一直未办理产权证,这类房产很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这个时候买方要仔细查询,到底是因房主不愿意缴纳税费而未办理,还是房子存在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办证。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买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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