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实际上无论是银行内部催收人员的电话又或者是第三方催收公司的电话,原则上持卡人都是需要接听的。因为一旦你不接的话,是很容易被银行认定为恶意...
1、接到催收电话时,不要慌也不要害怕,保持良好的态度。如果你一直拒绝接听催收电话,或者对催收人员进行言语攻击,那么就很容易被定性为恶意拖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看出,信用卡持有人出现逾期之后,银行只能对当事人进行催收。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在司法实际上必须具备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才能构成刑事犯罪。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的流动的。 6、其他非法占据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信用卡产生恶意透支的情况,相关机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稍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假如把信用卡当作一味的透支工具来使用,那么等待你的只有债务泥潭和催收风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1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