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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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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可以在第一次未判离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需要提出新证据、新理由才能受理,不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没有提出新证据、新理由的,属于重复审判,浪费庭审资源,因此,要确保法院受理,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提出新的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时间以下: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
规定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原告当事人在没有新的离婚理由前提,需要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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