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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是要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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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 1、最好不要做挂名股东,如果实在没办法必须做挂名股东,则要求持有股份尽量低,注册资本尽量少。签订借名持股协议,要求必须实缴注册资本且不得抽逃; 2、谨慎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股东,聘请专业律师写好股东合作协议或章程,明确约定挂名股东的权利及解散公司的事项。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负责。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者无法进行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有名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作关系一样,企业开发者(包括实际出资者和有名出资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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