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属于超生的情况,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
不可以(和子女的年龄大小无关): 1,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每对夫妻只能生育两个子女(继子女,也是子女的范围); 2,...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再婚有三个孩子就不能再生了。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等。
符合条件就可以,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男方有两个孩子再婚后还能再生吗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即再婚后可以生育二个子女。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4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