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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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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若要求分割小产权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对小产权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分割,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变更的,法院会对当事人要求分割小产权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或不予处理。如果当事人同意变更的,法院会参照小产权房分割时的市场价格、双方购买的出资情况等兼顾公平原则对小产权房屋的使用权进行分割处理。
成都康律师答:我认为该股权的价值应当按以下原则来确定:如果价值已贬,则应按前次离婚时的价格来计算,因该股份理应由你于当时取得,隐匿财产者应当承担隐匿的不利后果;如果价值已增,则你有权主张按照该股份的现值计算,或者直接主张分得该股份。法院委托审计的费用应当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由申请方先预交。审计范围可以由你提出申请,由法院确定后委托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一、离婚后案件房产如何处理 1、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是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这种情况下,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理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法院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 3、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这种情况下,该房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但是在处理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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