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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
不需要签字,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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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这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二是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单独所有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写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写其中的哪位),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
最近以来,随着房改的深化和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公有房屋承租权过户也相对增多。由于个别单位和房管人员对政策把握不准,业务生疏,以致出现了执行政策任意性和收费的随意性,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承租权过户管理,维护广大住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已故或迁离本市,与原承租人同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或尽赡养义务的同居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有住房承租权,可以无偿过户; 1.所在单位没有实行货币化分房;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经济来源; 3.与原承租人在同一户籍并实际居住二年以上; 4.他处确无房屋居住的; 5.同居人二人以上并均具有上述继续承租条件的,同居人之间经协商推定1人申请过户。 二、承租人同时承租二处住房,要求将其中一处住房承租权过户给子女(包括具有公证文书的养子女或继子女)的,且子女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住房承租权可以无偿过户: 1.子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经济来源; 2.子女在要求过户的房屋内实际居住并具有居住地户籍; 3.他处确无房屋居住的。 三、房屋开发建设单位一次性调迁安置住户,调迁直管公房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调迁单位自管公房的,应征得房屋所有权单位的同意。 允许调迁安置的住房,可以无偿办理承租权过户。 四、夫妻离异,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将原承租的住房给离异其中一方的,房屋承租权可以无偿过户。 五、申请房屋承租权过户应交验下列证件或证明: 1.承租权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 3.lt;公有住房租赁证; 4.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介绍信; 5.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明; 6.与原承租人同居者在二人以上的,出具经公证
根据《建设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1〕107号)第二条规定,退伍军人属于地方人员,经批准借住军产住房的地方人员,应当与住房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借住协议,办理借房证。借住期间应当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交纳房租、水电、取暖等费用。所以,退伍军人过世后,配偶可以应当与住房产权管理单位签订借住协议,办理借房证,借住期间应当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交纳房租、水电、取暖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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