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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的网吧,在合同期内被店主卖掉,我该怎么办?

2022-03-10
我租一门面开网吧,刚开不久,人力物力花费不少,现在门面所有者已将其卖与另一家公司开发,请问(1)我应如何要求赔赏,如按反还房租来计算我的合同是10月底,5-10月=6个月,每月租金是1200元。(2)如果不按房租来计算,我的索赔项目应包刮哪方面。我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该原则是指租赁关系成立之后,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仍然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租赁权,受让人所取得的财产是负担租赁权的财产。所以,你的承租权事实上还是存在的。你可以继续向新的买受人主张承租权。如果因其买卖行为导致你不能继续经营,你可以以租赁合同关系的存在主张违约责任。不知你与原所有者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有约定从约定),在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你所主张的只能是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因其行为导致你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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