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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与正式工享受同等工伤赔偿待遇,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一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限定的情形,无论是否签订劳...
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获得了效益,就属于劳动关系。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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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和内容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待遇: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18个月(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四级按18个月),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工伤伤残是分为十个级别,一级伤残最严重。下面是七到十级的工伤赔偿标准。 七-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数额 1、医疗费:凭单据据实结算。 2、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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