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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应该工伤保险报销费用都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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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应该工伤保险报销费用都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职工或者职工直系亲属或者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应当向协调地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内未申请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注意申请机构是协调区域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安全监督部门或者社会保险机构。按照规定为省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申请时准备的材料包括: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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