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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增值税应该不申报最好再问一下税局确认一下吧...
这要看营业额是多少来定,在起征点以下的不用交税,超过了是要效税的。个体工商户交税标准第一、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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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报税,只是每月初向纳税账户上存上核定好的税款就行
1、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2、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所办理申报,并自行填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纳税定额表》。 2.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所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在办税服务厅以公告形式进行公示,还可以在街道、乡镇、集贸市场或通过税务网站等形式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定期定额户姓名、税务登记证号,经营地址、行业类别、主管税务所初步核定的定额、应纳税额、核定日期、定额执行期、税收管理员、税务机关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3.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所根据公示意见结果维持或调整定额,并填报《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将核定情况报税务分局审核批准。 4.下达定额。税务分局审核批准后,主管税务所填写《核定定额通知书》,并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新开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未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核定定额通知书》前,应当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5.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所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示范围内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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