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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广告业务的收入,不以是否办理了广告经营许可证为准。2、《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
1、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率为3%。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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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并由国家税务局(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在征收增值税时一并征收。(原本是地方税务局征收)征收管理(一)缴费义务时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二)缴费期限: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扣缴义务人解缴期限,与解缴营业税的期限相同。(三)缴纳地点: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提供娱乐业、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向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率为3%。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减除价款的,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率为3%。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减除价款的,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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