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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养权的归属不单单是看收入的,只要您有稳定的收入,无论多少,都是可以的。 2、法院一般会依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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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由此可见,国家所规定的离婚补偿方面的这些条款,那也是单纯的针对夫妻两个人的,对于孩子,父母在离婚后只需要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抚养义务就可以了。但是从孩子成长角度上出发的话,夫妻间当然也应该适当的注意考虑到孩子的情绪。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离婚夫妻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抚养权呢?“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离婚律师归纳有以下几个原则: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收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方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管怎样,夫妻离婚,孩子是无辜的,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夫妻要充分考虑子女的感受,要充分保护子女的利益,要多为子女的健康成长着想。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有关离婚抚养权的认定条件和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办理,特别是对于是否存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还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收入情况,工作实际来进行判断,具体情况可以举证到法院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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