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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位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即由这些人承担非法集资法律责任,业务员需要看是否起到了直接责任。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非法集资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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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非法集资的分类包括投资理财非法集资,原始股非法集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等。 2、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主体资格。 第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除了货币形式外,还本付息还包括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这里的非特定对象是指公众,而不是特定的少数人。 第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本质。犯罪分子为了掩盖其非法目的,往往与投资者(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达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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