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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已交齐注册资金,破产时不需要在补足亏损到注册资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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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注册资金是公司股东承担责任的依据,在有限责任股份公司里,股东是依据股东的出资额进行担责的。在公司倒闭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要用来偿还债务的。 股东缴纳认缴股份资金应该在公司注册之初或者是股份制改革之初,不可能到了倒闭时才来缴纳认股资金,除非当初认股时没有实际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而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等于是注册资金是虚假的。已经到了倒闭的时候了,应该进行资产结算,没有出资的人没有必要再去补交那部分资金,只需在清算时将应该获得的利益中扣除即可。
1.视具体情况而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破产后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未尽出资义务,则应当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是公司的财产,而不是注册资金。 公司应该在解散事由出现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小组,依照《公司法》规定清算公司财产。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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