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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层面 无一不明确了合同解除的同时,非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主张违约金责任。 2、在司法政策性文件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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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往往想提前解除合同,不想承担违约责任。从法律上讲,如果双方协商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一些灵活的措施,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1、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必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约定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场所发生重大变化等。当然,如果发生这些情况,也要给对方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才是合理的。2、也可以在合同中提前约定。一方要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只要办理了解除通知手续,就不用承担违约金,相应的承租人也可以退还未到期的租金和提前缴纳的押金。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无论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都应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
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日常的交易行为中,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果双方在解除合同时对解除合同违约方退还收取的款项,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自然不会产生争议。但是现实中,解除合同时合同双方可能仅仅约定违约方退款,另一方退还所购货物或者房屋等,对违约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可能并没有约定。在解除合同时双方签署的解除合同的协议的性质以及对被解除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产生何种影响或者合同中亦没有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如何处理,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后必然会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经常会发生争议的问题。那么如何理解和处理该类问题呢?下面我们先看两个案情基本相同的案件但仲裁结果截然相反的案例。解除合同违约金和利息通过案例来分析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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