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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的,一般以补充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作为应当实际履行的内容。根据21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
以补充协议为准。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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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如果是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该按照哪个标准结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与备案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这是黑白合同应以白合同结算的基本原则。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但当事人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之后双方签订黑白合同,也应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关于以备案合同结算的规定。所以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结算不同时,要看主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以哪个为准,一般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签订有违法行为的,以主合同为准。
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的,由承包人按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应当按照规定与文件协商。
补充协议不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一份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而是为了逃避国税; 内部的一份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无效,阴合同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属于有效合同。 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对约定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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