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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是有期限的,如果超过三个月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公安...
1.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逃逸案中尚未侦破情形下,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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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咨询交通局,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可以咨询办案交通部门,如果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可以去投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1.本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划分责任? 2.是否构成伤残,需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你让承办警官帮你开具司法鉴定委托书。 3.本案中赔偿项目繁多如:伤残赔偿金(依据司法鉴定),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4.误工费有证据证明收入的,按照收入计算误工损失,如无,则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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