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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男女朋友关系打架,女朋告强奸不能成立,诬告陷害应追究法律责任。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
你女友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而且情节极其严重,根据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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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即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行为。 强奸罪是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哥哥与女方是恋爱关系,没有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应当不立案。
根据您陈述的情况,您的朋友因为恋爱分手心中不平,采取了不理智的行为。往严重了说,您的朋友实际已经非常确定了王女士的身份,之后发布了照片(虽然没有正面头像出现),这样的情节已经涉嫌敲诈勒索,或者至少是侮辱诽谤。基于现在他的女朋友已向学校报案,我个人建议您的朋友马上找到他的女朋友,当面解释清楚赔礼道歉,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请求女朋友的原谅。否则,一旦此事扩大升级至公安机关的话,处理起来就会更加麻烦!请慎重!5/21
让女友自己咨询会准确把握具体情形的。我办理过多起强奸案件,我认为只要这事实发生了证据总有的。别自己去闹,这样是第二次甚至更多次受伤害,在伤口上撒盐。如果关心她就告诉她律师的电话让她自己咨询。别去提自己的建议或者主意,如果真爱是不会计较曾经的事,人要活在当下,珍惜自己爱慕的人。毕竟不是她的过错,请体谅她。哪怕是你们无法呆在一起也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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