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在相应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安徽省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盗窃数额较大;在一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为多次盗窃。 (一)盗窃数额满一千元不满二千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免于刑事处罚: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并全部退赃、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盗窃,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4、确因生活困难而实施盗窃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刚达到成罪的起点,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但,可准取不予处罚或者单处罚金或者缓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7日公布,江苏出台了该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的量刑幅度内定罪量刑。充分考虑江苏省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并与其他相关财产犯罪执行数额标准相协调后确定的,具体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30000元至10000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81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8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