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累犯不可以适用缓刑。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放火”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导火材料,点燃目的物,或者利用既存的火种即可以引起火灾的危险因素,引起公私财物的燃烧,制造火灾的行为。放火既可以采用作为的方式实行,如用引燃物将目的物点燃,也可以采用不作为的方式实行,但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放火罪,必须以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特定义务的人员为前提,也就是行为人对形成火灾原因的火情具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且根据其主、客观条件有能力履行这一义务而没有履行,以致造成火灾的。如负有防火义务的油库安全员,发现油库有着火的危险,能够采取防火措施而不采取措施,导致了油库火灾发生,就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 构成放火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有机会争取缓刑。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放火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有机会争取缓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