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行政复议中申请人陈述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他想参考行政复议听证笔录签字规范范本,可以看: 行政复议听证笔录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事由: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听证代表:主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之规定,今天关于申请人要求(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组织,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上述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