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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要认真的应对离婚之诉,工作分为以下几部分:一、搜集证据(最为重要)搜集房屋购买的时间、房款支付情况的相关证据,搜集你的丈夫未尽到应尽义务的证据,搜集体大字报对你进行侮辱的证据。二、整理证据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举证。三、为开庭做充分的准备(包括答辩状、代理词、证据说明等)
法院要看证据来判。亲耐心看待下面内容,字字玑珠。——为您解答的是大同冯晓利律师,我的解答基于您的陈述进行的法律、经验分析,因为案件不是1=1=2的算术题,所以如果您遇到具体案件,建议您联系靠谱的律师进行电话或见面咨询,同一个案情往往结果不同。另外我的团队代理中国范围内的民、刑案件,如果需要,请记下我的电话,用以不时之需。另外,电话等咨询请尽量安排在中午11点到12点,下午2点到3点之间。
答辩人:李某某,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X号楼X单元XXX室,电话:81971XXX 被答辩人:姚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7号楼2单元101室,电话:86763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感情破裂。(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我与被告与1993年1月1日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该陈述符合实际情况,正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一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不务正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一直在北京数字通诚电子商务中心努力工作,自己辛苦劳累,从来没有怨言,怎么能说答辩人不务正业呢?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乱找女人,对家庭不负责任,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可能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沟通不够,导致被答辩人猜疑答辩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愿意与被答辩人通过交流沟通,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二、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儿李颖杰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0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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