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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对方支付房租时,可以随时要求其支付。如果有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1、买卖不破租赁,就是说即使这个房子卖给别人,你们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新房东应该继续将房屋出租给你们。 2、但是如果你们的合同中如有约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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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和对方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承认有口头合同,对方和原告说的合同保持内容一致,对方不赖账,因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2】原告最好提供录音或者录像证据,还有原告和对方有履行该合同来往的票据等证据,有经济纠纷了,带着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首先您要明确,你们之间是否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已经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那么就应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来处理,在租赁期间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包括租金、合同期限等。所以,对于您所讲的租金问题,还是要先看你们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才作出判断。 您可以先将合同传真给我看一下,我再给您具体的意见。
没有签租房合同,应当尽快补签合同。因为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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