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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
如果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并签了离婚协议,那么再签补充协议,不需要到民政局办手续备案,一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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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解答: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1、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 2、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或者身份证所载的地址。 3、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照片。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协议离婚是无法实现异地办理的,是必须跑回去办理的。 4、民法典颁布后,规定了针对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是需要跑两趟民政局的,所有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建议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在经常所在地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离婚。 5、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无需民政局存档备案。只要双方认可并亲笔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协议需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署。 (2)各方当事人需亲笔签名。 (3)其中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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