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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以便能够充分地表达意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在不同的刑事诉讼活...
首先,一审结果出来之后,在上诉期内都可以上诉,可以当庭提出,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出。终审判决之前,是不会执行一审判决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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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可以。 对于刑事部分,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检察院抗诉,刑事判决就不生效,如果检察院不抗诉,刑事部分就会生效,生效以后,可以申诉。但申诉不停止判决的执行,同时,申诉难度会比较大。 对于民事部分,直接上诉就可以,上诉后,民事判决部分不生效,二审法院会重新审理。
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是否可以上诉、人民检察院对报案、控告、检举不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不可以再上诉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有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才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而二审的判决属于终审判决,不可以再上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的,则仍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进行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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