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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夫妻关系不被法律承认,直接分手即可; 结婚证丢失,要求离婚的, 1、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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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属于同居关系,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1、如果是因为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补办齐全的就可办理离婚,双方协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而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双方不是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会告知他在案件受理前应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而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来讲,法院是不受理的。 根据上面的规定,也就是说,他如果只向法院提出“离婚”(实质上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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