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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
个人出租房屋,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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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第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按照国税总局2003年7月22日国税发【2003】89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屋出租后,房产税应该由出租方即房屋所有人承担,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里第二条有明确指出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租房过程中发生的实际税款究竟哪一方来支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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