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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离婚与其中一方是否残疾无关,主要取决于它是否构成合法的离婚条件。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
能,对于正常人跟残疾人离婚《民法典》并没有特别规定,只是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财产方面会更多的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男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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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对于正常人跟残疾人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特别规定,只是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财产方面会更多的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可以。 2.对方是残疾人不影响申请离婚。 但是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人,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一些补偿,当然这要看他残疾的形成时间和原因,另外要看另一方的经济水平。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判的。
看您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均为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的;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夫妻一方曾患不孕症,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生育一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 夫妻一方的同胞兄弟姐妹均无子女,并不再生育的; 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吉林省10个边境县(市、区)分别为: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安图县、集安市、长白县、抚松县、临江市、白山市浑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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