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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的第一承包人死亡,应由其他共同承包的承包人继续承包,即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过以家庭方式承包的承包地不具备被继承的权利,不管...
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土地由其它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这要求的是属一个家庭承包集体单位的,非一个承包单位,不能按照继承方式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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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间,承包人死亡的,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所得款项的性质,如果属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享有的关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应获得相应补偿所产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继承人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
参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是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家庭有成员过世,其他家庭成员还在的情况下,其他家庭成员对承包地可以继续承包,有家庭成员改嫁在本村不影响其土地承包份额,在外村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权的情况下,改嫁人享有的原土地份额同样不受影响。只是耕种的情况下过世丈夫的份额应是由其在户的儿子继续耕种,如果有土地补偿等收益的情况,过世丈夫那份收益应由其子和其在世的妻平等继承。
第一,国家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能进行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视土地的性质而定,如果是村里的承包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 第三,如果是城市土地,那就是秉承房地一体原则,老人若在遗嘱中写明房子归其小儿子,那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也在其中。第四,如果是宅基地土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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