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投诉房地产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帮助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移交当事人指定的...
1、投诉房地产找哪个部门要看投诉事项。 2、房屋的质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下管工程质量监督局管理,房屋价格由发改委下属的物价部门管理,土地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直接到工商部门投诉。2:打12315电话投诉到工商。3:打4000456007投诉到中国打假网。维权证据: 1、售楼广告、宣传材料。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书面证据证明开发商宣传的前期所作出的承诺。 2、录音录像。这些影像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所言所未是否与宣传、承诺一致。 3、购房合同。合同内是否有对宣传作出的规定,或者是否存在无效的“霸王条款”。 4、规划图纸等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是否在后期违反规划改造。这些资料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实际中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是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具体如下: 1、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2、依据的法律法规:(1)《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管理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工作。(2)《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收回资格证书或者公告资格证书作废,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9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709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