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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可以带着身份证、家庭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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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一般来说,户口挂靠,对当事人没有不良影响:1、但是户口一般只能在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相互投靠;2、侄女不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之一,一般是不能投靠当事人落户的,当事人应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5、只要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政策允许非直系亲属挂靠的,当事人的侄女,就可以把户口挂靠到当事人的户口本上。
户籍管理,是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负责;“上户口”是大家对于办理入户手续的俗称。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手续时,公安机关因为需要重新打印该婴儿的户口页,所以会收取几元钱的工本费,除此之外不会收取任何其它费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政府为强力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会将计生部门管辖的收取违反计划生育小孩的社会抚养费,前置于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即:将计生处罚作为办理户口的前置条件。实际上,这个属于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将两项属于不同领域、没有必然联系的政策,人为绑定并设置为门槛。实际上,这是将大人(小孩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后果,强加给第三方(新生小孩并不是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以小孩无法取得户籍为代价转移违法后果的承担者。对于这个问题,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反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要求,正在积极纠正基层政府的这种不当的做法。但是,这样的现象仍然还将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区继续存在。
当事人如果因被拐卖而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户口会被注销,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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