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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其加班费的规定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1、地方规定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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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上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05-01 17:21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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