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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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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宅基地的转让原则上只可以在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流转。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1、在现时的法律和政策下,你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2、宅基地使用权似为母亲与姐姐共有。 3、宅基地使用权与房权在现时的法律和政策下还不能分属不同主体,这很无奈。 4、应签订协议(你与姐姐作为双方),明确建房资金的来源,让姐姐对此作出不生歧义的确认。如有可能,应将今后可能发生的征地动拆迁补偿如何分配等想的到的问题一并作出约定。让母亲也在协议下面署名,并言明“身后房子由你继承,姐姐勿与相争”。这样做为的是在目前的法律与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你的权益,日后若发生与姐姐之间的纠纷,该协议与母亲之言是对你极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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