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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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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 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1、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4、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 5、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食品补贴、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残疾辅助设备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十日。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检查、调查和有关检查、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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