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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如果有小孩,只需带上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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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3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材料 1/3 本人的户口簿(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需出个人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3 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 3/3 三张大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三、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1/3 经常会出现父母不同意不户口本怎么办?这个时候,首先要尽量和双方父母协商,好好表现,尽量争取双方同意 2/3 如果还父母不同意,双方又很相爱,那就可以当事人携带自己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自己那一页户口(非户主派出所也只打印自己那一页),然后带着自己这页户口去领取结婚证,注意打印的户口页要有派出所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3/3 只有自己那一页户口的话只能领取结婚证,迁不了户口,迁户口必须要户口本 注意事项 注意打印的户口页要有派出所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只有自己那一页户口的话只能领取结婚证,迁不了。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据此,使用户籍证明可以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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