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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社会弃婴: (1)无子女证明 (2)收养人情况证明 (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4)捡拾弃婴报案证明(公安部门)及捡拾人证明和...
以上海为例办理收养弃婴户口需要什么材料?上海市居民为收养的弃婴办理入户需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入户户主书面同意的意见书、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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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弃婴后办理收养公证的,收养人应当向住所地公证处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要求收养子女的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本人经济状况、有无抚养能力以及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交结婚证,未婚者提交未婚证明,离婚者提交离婚证明,丧偶者提交配偶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4、收养人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家庭、年龄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证明;5、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姻、子女状况证明;6、捡拾弃婴的证明材料。
1、需要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3、收养人本人的婚姻状况、子女状况以及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首先要符合条件~ 没小孩 满30岁 有一定经济条件 然后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让他们给开个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之后到你们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同时,还必须要做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你们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持上述证明及你们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对收养查找汪以生父母的弃婴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还应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民政部门才会为你们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你们凭收养登记证就可以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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