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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刑事纠纷,工商机关接受商标权利人投诉的案件,应当视为权利人已经放弃协商或者已经协商不成了,立案工商部门不再主动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工...
(1)协商解决。当事人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 (2)行政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纠纷依法处理。 (3)行政调解。工商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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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纠纷是指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和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的一种纠纷。这种纠纷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权的。被侵权,可以向向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执法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侵犯商标权引起纠纷,有3种解决方式:当事人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认定侵权行为,并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不服责令其停止侵权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行政机关解决侵犯商标权的纠纷在程序上比较简单,且从制止侵权行为的目的来看也是有效的,但是被侵权人不可能通过这种行政查处得到民事赔偿。行政部门只能在查处过程中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而被侵权人仍希望获得民事赔偿,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侵权时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诉讼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即使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提出各种民事救济请求。
总的来说,侵害的行为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符合以上几种,则属于商标侵权,应当积极和商标权人调解,商量赔偿事宜,以争取免于或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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