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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再婚后可以改姓。但是不得擅自改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本人或者父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父亲或母亲擅自将...
1、当该子女成年后,是否变更姓名及变更何姓名则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这是对于成年公民来说的。 2、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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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如果你女儿已满16周岁,按法律规定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
你的案件可能存在管辖权问题,可提出异议.管辖权是指什么?我们昨天开庭了,法院调解不成功,法官说15日内寄判决书给我!他们会怎么判啊?当时没有就子女抚养问题协商,只争论了房子问题和离婚问题。我昨天才知道,当时女儿出生后,双方协商取名随我姓,并用该名办理了出生证明及接种证,后来妻子和丈人去办理了户口,结果擅自改随妻子姓。我想问下。不是说出生证明是婴儿的唯一证明吗?怎么上户口是能够改名?她这种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改名的行为是否违法?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们于04年2月认识,同年4月12日登记结婚,05年7月由我父亲出钱在枝江市内购买了1套住房,让我们居住.05年8月生一女取名张梦雅.女儿出生后半个多月,妻子就带女儿到娘家生活,而我就在枝江上班,以后她们每月来几天.今年7月10日妻子在当地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说我们婚后不久就分居,说我不履行夫妻义务和抚养女儿.堕落为不务正业的人要求离婚并请求盼女儿随她生活,我承担其到18岁的一半抚育费!还要求分割房屋!但她没有经过我同意就把女儿改随妻子姓!由于上班而造成的暂时分开能够算分居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是可以更改户口本(身份证)的姓名的(出生证的名字不能更改): 1,应由孩子的父、母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2,共同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新生儿的户口时,书面申请后,共同签字确认即可。 一,户口本改名字的条件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 5、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6、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查、所长批准后,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变更姓名以一次为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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