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则应及时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再按以下项目来计算:一、医疗费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三、营养费四、护理费五、辅助器具费六、...
我国海员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 1、因工负伤、残废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商赔偿的项目有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为九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员工工伤伤残赔偿主要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工资进行计算,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根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进行实施的。依据《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0个月的,按30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人已浏览
1,154人已浏览
962人已浏览
5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