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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移送程序: 1、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同时报经本...
行政案件移送程序: 1、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同时报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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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移送程序如下: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关关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本机关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要负责人(即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记录不批准的理由。3、移送案件时,应附上下列材料:(1)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书;(2)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报告;(3)涉案物品清单;(4)相关检验报告或鉴定结论;(5)其他涉嫌犯罪的材料。4、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5、对于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立案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涉案物品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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