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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第二胎流产假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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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胎产假一百天左右。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二胎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息15天,如果有难产现象,可以增加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多一胎宝宝,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以后未满4个月流产了,这种情况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超过4个月以后,如果胎停,死胎,等做完引产手术以后,也是按第二胎产假休息一百天左右的。
1,若生第二胎,是合法的,则依法享受产假及相关待遇。 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
我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期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因此,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二胎),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法及其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即可享受产假。关于产假的日子,这是根据中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我国已有13个省份修订计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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