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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过的,不需要返还彩礼。2.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
要看双方的生活状况和收入状况。根据我国关于彩礼的规定如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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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女方需要退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返还的数额需要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给付彩礼的数额,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确定具体的返还的数额。当然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的话,彩礼应该如数返还。 关于彩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存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有对方因给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彩礼是要返还的。除去这些情况以外,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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