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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的,抚养费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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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的时候,因为胎儿在腹中还没有出生是没有民事权利的能力的,而在我国法律中也没有关于腹中胎儿权利的保护规定,所以,在孩子出生后,双方再找其他方法解决离婚带来的关于抚养孩子的问题。孩子出生后的抚养问题就可以按照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法律条文中说到,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由其中一个人进行抚养,另一个人负责孩子成长所必须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 2、这其中的细节,比如费用的多少,以及支付抚养费用的时间长短都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当然,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子女向父母提出合理的要求的话,父母也应当额外支付费用,不受之前协商好的规定约束。在离婚后,不负责抚养的一方,有权利去看望关心自己的子女,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这个时候是有义务进行协助的,不得无理拒绝请求。 3、怀孕期间,不管是女方提出的离婚或者是因为某些原因男方提出的离婚,双方都可以协商,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对双方的财产分割不存在争议时,就可以带上有关证件去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首先是需要先申请,离婚协议是两人带上相关证件到一方户口的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申请,不能让别人代为办理。 4、相关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地的介绍信,协商好的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下一步是审查,民政局在接收材料后,会在一个月内审查,审查的内容就是双方对于离婚这件事的态度以及是否是真实可靠的,还有就是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是否合适。审查通过后,就是进行登记。 5、满足离婚条件后,由民政局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对于审查不通过的,民政局会以书面形式将不通过的原因说明,只有领取到离婚证,夫妻双方的夫妻关系才算是解除。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履行职责的话,另一方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双方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想通过离婚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的,那么民政局可以撤销这份申请,并对申请当事人作出适当的处罚。如果申请当事人对民政局的做法不满足的,那么可以继续提出申请进行复议,甚至进行诉讼。
首先要把孩子生下来才能讨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一般来说,刚生下来的孩子太小,都是优先判给女方的。具体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1、你前妻的孩子,归你。再婚生育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有无住所、工作、收入、夫妻双方的学历、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周岁以下,以跟随母亲生活为原则;10岁以上,征求孩子意见。2、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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