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
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应该是最近几年的事情。由于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你们的婚姻关系不受保护。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也不会受理,你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未婚同居生子,从法律角度看,属于非婚生子女,父母均有抚养、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2、不和子女生活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孩子的抚养费的多少,根据双方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由双方商定。一个孩子的,一般占收入的20-30%,二个孩子的,不超过50%。 4、如果双方无法商定,只能到法院打官司,由法官根据双方的收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确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哺乳期,即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法院更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第一, 女性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儿童成长。第二, 女性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 男性年龄过大,再生育的概率较小,但女性处于良好的生育期。第五, 女性有不良习惯或其他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哺乳期,即两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条件好,母亲同意,也可以由父亲抚养。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法院更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第一, 女性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儿童成长。第二, 女性长期不回家,不履行抚养义务。第三, 男性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失去生育能力。第四, 男性年龄过大,再生育的概率较小,但女性处于良好的生育期。第五, 女性有不良习惯或其他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第六, 女性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