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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应有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除非符合《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
公司法有明确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若因经营不善公司无力偿还贷款,可以申请贷款延期,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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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2、未经股东同意以公司名义为其私人贷款是违法行为;3、您可转让您的股份,其余股东有优先购买权;4、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5、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意见
如果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行为,股东未虚假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法人)承担还款责任,法定代表人无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银行和公司,不按约定归还借款银行一般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宣布借款全部到期由公司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要求公司承担约定的罚息、基本上银行都会胜诉的,如果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至于那个控制人,与银行无关,属于公司内部治理的问题,公司可以要求其归还。
首先,必然要区分你这个单位的性质。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的话,个人收款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最终的债务都是以你的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亏多少钱,单位赔完了不够的部分你个人都要担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建议你不要以个人名义收款,公司授权不授权不是关键,主要是有可能在最后被债务人起诉的时候认定你的个人财产与公司混同,本来按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你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比如你的公司出资只有五十万,哪怕对外负债一百万,最后也就是破产清算,亏完你出资的五十万拉倒。但是如果法院认定你个人财产跟公司财产混同的话,那你的其他个人财产也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了。至于税务的话,你收款之后再转入公司账户,对于最后的税收倒是没什么影响,只是从你这里过了一下手,最终年底审计的报表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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