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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必须确认婚姻无效。有关主体可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理由是当...
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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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法院只受理因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目前法律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的,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若没有涉及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议解除同居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如果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关系一方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另一方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如不是事实婚姻关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要取自己的东西,当然可以,但要用合法的方法。比方说在公安、街委会的人在场的情况下取。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达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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