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员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对...
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案情比较复杂,或边远地区,或交通不便利,及3日内难以查清主要犯罪事实的,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为刑拘后7日内;如果是流窜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实践中,一般以“案情较为复杂”、“案情复杂”、“重要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同案犯在逃”、“需赴外地取证”延长1至4日。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期限与公安机关是一样的。
1、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如此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期间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被担保人恢复执行行政拘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3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